附有免費停車場、洗衣機、飲水機熱水器、曬衣場、籃球架
不可攜帶寵物
中文, 閩南語
15:00 - 18:00
12:00
■收取訂金者,依下列方式處理: 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訂金百分之百。 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至第十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訂金百分之七十。 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至第九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訂金百分之五十。 (四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至第六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訂金百分之四十。 (五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至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訂金百分之三十。 (六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一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已付訂金百分之二十。 (七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 ■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,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: 旅客於房費總金額支付完成後,因個人因素須退款時,依以下取消時間點與退款比例推算。 (八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。 (九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 (十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