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民宿訂房訂金之收取,依照觀光局頒佈《定型化契約》規定,訂房成立後,須支付單筆訂房總房價之50%為訂金。
旅客可隨時取消訂房,但應負擔下列費用:
- 旅客于入住日當日取消訂房或怠於通知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100%。
- 旅客于入住前1日取消訂房時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80%。
- 旅客于入住2至3日前取消訂房時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70%。
- 旅客于入住4至6日前取消訂房時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60%。
- 旅客于入住7至9日前取消訂房時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50%。
- 旅客於入住10至13日前取消訂房時,取消訂房手續費為應負擔訂金的30%。
- 旅客于入住日期14日以前取消訂房時,將不收取取消訂房手續費。
- 若該銷售產品已明文標示「限時搶購、不可退訂」者,則取消訂房之手續費為交易總額的100%。